国有资产管理处/节能管理办公室
    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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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做好学期初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    作者: 发布日期: 2024-02-26 总浏览: 216

      各单位:

      为确保开学后实验活动安全有序开展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,按照上级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

     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严格落实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,强化主体责任,抓牢抓实抓细实验室安全工作;以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感,层层压实单位内部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、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;根据岗位职责要求,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,将实验室安全管理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。

      二、坚持预防为主,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

      请各有关单位立即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,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,特别是对涉及危险化学品、气体钢瓶、辐射源及射线装置、特种设备、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等危险源的实验室,深入排查、重点监管,制定并完善安全防范措施,建立隐患清单,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,确保做到闭环管理,全面有力做好风险管控。

      所有实验室重启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风险识别,确保做好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投入使用。特别是对假期封闭后首次投入使用的实验室,要认真进行恢复运行前的检查,仔细检查实验室水、电、气、通风等设施是否正常,着重注意以下方面:

      1.检查实验室插头插座是否松动老化,确保无裸露电线,无线路串接和超载用电;

      2.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特别是压力容器、气体钢瓶、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重启前的调试和维护,长时间未启用的设备,启用前应系统检查设备状况、电源、气路等,确保安全后谨慎开启;

      3.检查各类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规范存储情况,盘点管制类危化品,及时清理老旧化学品,检查危废暂存区规范设置情况;

      4.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应急物资是否配备齐全,实验室应急药箱物品是否过期,检查消防设施、应急喷淋、洗眼装置等是否正常;

      5.清理废旧纸箱、包装盒等可燃杂物,确保应急出口、疏散通道通畅;

      6.严禁电瓶车在实验室充电,无人机、动力小车等实验设备的电池需妥善保管,充电时不可无人值守;

      7.涉及各类电池电芯研发、测试的实验项目,须严格进行安全评估,合理配备灭火器材、防护装备并制定应急预案;

      8.实验室进行危险性实验时指导教师须在场监督,并严格控制同时在实验室开展科研活动的人数。

      三、加强安全教育,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

     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学科、专业特点和实验室具体情况,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手段,及时发布安全提醒信息,面向师生以实验室、课题组等为单位多途径多形式开展返校后实验室安全教育,上好“入学安全第一课”,提高师生安全技能和强化防范意识,确保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见实见效。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,未取得实验室准入合格证的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活动。在实验室中开展的各类实验项目必须进行风险辨识和安全评估,经安全论证符合安全规范并落实相应保障措施后方可开展。

      实验室安全是校园安全的重中之重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主动作为,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

      国有资产管理处

       2024年2月26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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